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72号)相关规定,现将2025年1月份我市以下6项机动车驾驶证类信息公告和提示如下(具体公告的机动车驾驶证详见附件):
1.初领实习期满分注销
2.驾驶证未收回公告作废
3.满分通知后未教育公告驾驶证停止使用
4.校车驾驶资格注销通报
5.校车驾驶资格作废公告
6.严重交通违法人员
附件:2025年1月份驾驶证类公告2025年1月机动车驾驶证类公告-6项PDF.rar
大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
2025年2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