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宣布三名外籍人员居留许可作废的公告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, 三名外籍人员因居留事由终止,并未办理注销手续,我局现对以下三名外籍人员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,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告发布10日后起算,名单附后。

现予公告。

序号

国籍

姓名

性别

出生日期

护照号码

居留许可号码

1

巴基斯坦

SHAHEEN   NAILA

1995.2.1

KX5154081

101591145

2

坦桑尼亚

KRITIKOS   LYINA COSTA

1996.7.27

TAE173906

102051358

3

津巴布韦

MWALE   MARTHA

1997.7.22

FN554367

102051307

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

2023年3月6日


来源: 出入境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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